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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水厂新老自控平台建设粉炭、加矾、高锰酸钾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24 15:1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水厂新老自控平台建设粉炭、加矾、高锰酸钾系统改造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8日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系方式:0546-8311016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890232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4-103#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水厂新老自控平台建设粉炭、加矾、高锰酸钾系统改造,用途、数量、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79.92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晶 田效杰

联系电话:0546-8902322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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