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古寨乡、老张集乡、棉花庄镇、王兴镇)招标
一、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古寨乡、老张集乡、棉花庄镇、王兴镇)已经淮发改投资[2012]17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扬州同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淮阴区区域供水主管道工程(古寨乡、老张集乡、棉花庄镇、王兴镇)
2) 工程地点:古寨乡、老张集乡、棉花庄镇、王兴镇
3) 工程规模:供水主管道总长度约项目投资额4000万元左右
4)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合格;
6) 招标内容:管道、阀门等安装,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均可参加 一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后3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不计息);第15个月支付至有权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70%(与第一次付款之和)并支付利息(按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单利)计算,余同);第27个月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95%并支付利息;工程竣工结算价格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工程整体质量保修期满并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支付保修金(无息)。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差额担保(如有)的金额为中标价与有效标评标价平均值之差,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中标差额担保金额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在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未能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中标差额担保金额的,招标人同样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他中标候选人递补方法依此类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公告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于公告期满10日后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已完项目产值达到合同价款40%的,则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已完项目产值达到合同价款80%的,再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
中标差额担保的退还:如有,中标差额担保的退还(无息)分三次同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年检有效);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7) 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 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开具证明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合理低价法,评审程序如下:
(1) 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