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25 | 数据编号: 24074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湖镇九龙湖村(长胜)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九龙湖镇九龙湖村(长胜)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镇发改[2014]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约为525.24万元,建设资金:区、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9:1 ,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镇政办发[2013]74号文及镇农水治[2014]3号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九龙湖镇九龙湖村长胜自然村
规 模:对现有龙湖村长胜自然村共计237户农户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纳厂处理。新铺设Φ160-Φ315管道6016米,检查井296座,玻璃钢化粪池6座,鸭嘴阀5只
工程造价:3,487,429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范围内原路面拆除、土方开挖、回填,管线敷设,检查井、化粪池及鸭嘴阀井等的砌筑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执业资格且应于开标时提交开标前三个月[2014年3月~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其他要求:
3.2.1①开标时投标单位及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备案通过;投标单位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经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审核后镇海区当前状态为正常,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②投标单位应是2013年度镇海区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候选资格入围的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镇海区行政区域范围的施工单位。
3.2.2自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不得有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