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义乌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
义乌市2014-2016年度农村污水管网工程管材管件材料协议供货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
YWCG2014040XJ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4年6月18日
五.更正理由:
因项目和采购的需要
六.更正事项:
采购编号:YWCG2014040XJ(义乌市2014-2016年度农村污水管网工程管材管件材料协议供货采购)因项目和采购的需要做如下修正和澄清说明:
1,P1:原询价邀请函第五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5.2条增加:“五水共治办(2014)38号文件《关于公布入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管材品牌优选库名单的通知》中公布已入选的六家生产厂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标一和标二的询价采购”。
2,P1:原询价邀请函第六条(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中增加“五水共治办(2014)38号文件公布的六家生产厂家在报名标一或标二时需提供:①询价响应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下同)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询价响应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③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④设在义乌市的总代理或总经销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
P8:原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1.1(资格及履约证明文件)中增加“五水共治办(2014)38号文件公布的六家生产厂家参与标一或标二询价响应时需提供:★1)询价响应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适用于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3)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书(附件2);★5)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3);★6)设在义乌市的总代理或总经销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总代理或总经销单位公章)。”。
其他询价报名和响应单位仍按原询价文件要求执行。
3,P1:原询价邀请函第七条(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06月27日上午10时”修正为:“2014年07月01日上午10时”。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4,P26:原报价一览表中“其它一切费用(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各项费用。询价响应人凡未列入的)”修正为:“其它一切费用(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需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询价响应人凡未列入的)”。
5、《询价文件》中其它与以上4条相关的地方也相应地改变。
6、澄清说明:“省级以上(含省级)驰名商标或知名品牌”指的是“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法定)机构出具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品牌”。
7、各报名供应商在收到本修正通知后一天内,以书面或者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向采购方回函确认,逾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敏
联系电话:0579-85583809
传真:0579-8558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