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和县宋璟大街污水排水工程设计招标,已在南和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和县城内
2.2建设规模:宋璟大街全段;其中,兴业路至市场路段拟建污水管为两道,分别位于宋璟大街道路中心线南北两侧各45.5米;市场路至污水处理厂拟建污水管为一道,位于宋璟大街道路中心线南45.5米处;铺设管道主要采用D1000/D1350/D1500钢筋砼钢承口管,全段长约8.3公里,采用顶进法施工。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备注: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免费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9-4667558
5.招标小组成员:李国春、范西涛、吴秀平、张晓翠、冯贵山,其中李国春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19-45692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4层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0319-267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