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6-30 | 数据编号: 24181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宏源污水处理公司水环境承载力提升工程,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2014]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魏都)民营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公司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清潩河东南岸,北邻许昌市北环西路,东南与潘庄相接。该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内技术改造,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好氧池、深度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含单池有效容积350m3的厌氧生化池1座)升级改造等内容。
2.2本次招标范围为许昌宏源污水处理公司水环境承载力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但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但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