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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县澧阳路改造给水工程材料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6-30 16:05: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受石门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石门县澧阳路改造给水工程材料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石门县澧阳路改造给水工程材料内外涂环氧树脂复合钢管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SM2014-J-139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4-HW(CD)-049
3、采购预算价:149.3 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供应商资质: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提供所投产品经省级卫生部门颁发《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人具有提供所投产品ISO9001和ISO14001系列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在湖南省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非货物制造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携带样品参加投标,中标后,样品作为所投产品验收的依据;没有携带样品参加投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月30日起至2014年7 月 2 日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三楼购买。
6.2获取方式:由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本公司购买的社保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存原件,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7 月7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于2014年 7月6日16:00时之前汇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2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07 1820 0098 7167 1012
8.3其它要求:
(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相应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并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立收据;
(2)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石门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宝峰开发区梯云西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70642448
9.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73635066
9.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0736-516950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0736-51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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