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丰镇市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经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地区字[2014]327号文件批准建设,内容为:东园区已建0.5万立方米/日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转盘过滤间一座);东园区污水厂扩建工程(0.3万立方米/日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丰镇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本项目所需设备(包括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得到详细信息,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2、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3、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经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买方在10日内向卖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
2)待最终验收合格一年后,买方在10日内向卖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3)待最终验收合格二年后,卖方开具100%正式发票,买方在10日内向卖方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4、招标采购内容: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包括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5、交货及交工时间:见招标文件
6、交货及工程实施地点: 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现场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合格的纳税人;
3) 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4)2011年(含)以来,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
5)联合体协议(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能力,可以由具备资格的联合体来完成,但必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的相应资料,如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5日,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四楼大厅
11、招标文件售价: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1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报价1.5%~2%的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和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款应汇至以下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号:5831200001819100027214
行号:304191002108
1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镇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吕骁敏
联系电话:1384864197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8547161605 0471-3313263
传 真:0471-3313239
联系人:李慧晔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邮 编:010010
邮 箱:nmctgjzb@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