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招标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设备采购招标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三岔河口处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近期日处理污水10000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0.958公里,采用“预处理+厌氧池+奥贝尔氧化沟+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工程概算约1400万元。
3.招标范围:
3.1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工艺设备、管线、电气自控设备、安全监控、仪器仪表的采购、安装及供货设备的单机和整体联机调试、生物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详见工程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4.合同工期:
4.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工期:2014年8月。
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 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投资概算额度10%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25日);
6)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经营情况;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五年(2009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至少1个及以上类似设备供货安装工程(类似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是指日处理10000吨及以上水厂或污水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工程)业绩(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手续等有效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
8)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要求:
A、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资格,并必须提供近五年(2009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至少1个及以上类似设备供货安装工程(类似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是指日处理10000吨及以上水厂或污水厂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服务工程)业绩,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B、拟派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设备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C、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含中级机电工程师、中级电气工程师、中级自控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1人;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先在《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www.ztb.cn)进行网上报名,后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5019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含工程清单),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25日上午10:00时整,地点为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苗大春
电话:0717-7823958
招标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邮 编:430077
联 系 人:杨晶、樊钊江
电 话:027-87273615
传 真:027-8727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