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广西灵山县石塘镇城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 14:54:0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灵山县石塘中秀水厂  单位的  灵山县石塘镇城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石塘镇城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D)2014027GLS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管材设备一批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所需设备的厂家。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  7  月  2 日至2014年  7 月  8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正常工作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授权,则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代理人2014年1-3月社保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存档,原件备查)。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办理邮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  7月  24日17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的形式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时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

十、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何坤黎   联系电话:0771-2801938(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灵山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7776428581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