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县2014年区域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水务局招标的沭阳县2014年区域供水工程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沭阳县汤涧、李恒、沂涛、塘沟、钱集、周集、胡集、韩山
1.2项目规模:计划铺设管网287.31公里.经钱集、塘沟、周集、胡集、汤涧、李恒、马厂、韩山、沂涛等九个乡镇。
1.3工期: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款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29 亿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1.7本工程招标范围:供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奖项、业绩、诚信等级等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委组织现场抽签确定。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4.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半年(指从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