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常山华侨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常山华侨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3]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常山华侨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 ;
2.2、建设地点: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 管道总长为:8510米,包括:?主干管,长度4352米,¢1000mm,预算价12503143元(未含暂列金);?支管,长度4158米,¢300~400mm,预算价4500339元(未含暂列金)等;项目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常山华侨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 5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