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洞庭湖区华容县农村饮水安全2013年省财政专项投资工程管材采购已由湘发改农[2013]170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华容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2个标: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为团洲乡、治河渡镇水厂管网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招标投资约 260万元。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为宋家嘴镇、操军镇水厂管网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招标投资约 290万元。
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主要工作内容为:管材及配件供货 (详见采购清单)。
招标范围:管材的采购、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供货方收到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后10天(日历天)内开始供货,3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入围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且具有管材及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件。
(3)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4)投标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自行生产工程所需PVC给水管材及其管件的生产厂家并具备自检能力或其代理(经销)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于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以及二代身份证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同时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如书面文件与平台公布不一致,以平台公布为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容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0730-32072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路485号长江修防大楼(3楼)
邮 政 编 码:414000
联 系 人:缪晓
电 话:0730-8296208
传 真:0730-83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