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延津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4]035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污泥脱水机一台(带式压滤机)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2014年7月4日以来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间,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整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7203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403736006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