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机场临时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 |
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电气、控制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地下污水处理池构筑物,门卫和电控室及进出水管网。 | ||
建设施工地点 |
襄阳市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的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阶段的监理 | ||
开 工 日 期 |
2014 年 7 月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构筑物质量达到合格。设备验收合格,安装完成后经联试运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3.3 负责本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4 提交公司 2012 年度、 2013 年度经审计的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外地企业应提供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登记手续或年度备案证明 。
3.7 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其中,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 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9 日,每日 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 号 4 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 号 4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
联系人:陈莉
电话: 15872213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