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4 | 数据编号: 24389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YXS20140700301、02、03、04、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2014年和桥、新建、官林供水及污水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4)96号、宜发改许(2014)10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和桥鹅洲东路污水管道DN800和DN500等全长约1.57km;和桥鹅洲南路污水管道DN800和DN500全长约0.65km;官林污水管网长1.535公里、官林供水管道长2.9公里;和桥人民路供水管道DN300全长约0.9km,闸口南路供水管道DN300全长约1.0km,人民路污水管道DN400和DN500全长约1.4km,闸口南路污水管道DN400和DN500全长约0.65km;新建污水管网长2.8公路、新建供水管道长6.05公里、官林供水管道长7.65公里;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和桥鹅洲东路污水管道工程约 650万元,二标段和桥鹅洲南路污水管道工程约 300 万元,三标段官林供水及污水工程约 400 万元,四标段和桥人民路、闸口南路供水及污水工程约300 万元,五标段新建、官林供水及污水工程约 450 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一、三、五标段2014年8 月 5日至2014年 12月2日;工期: 120天。
二、四标段2014年8 月5日至2014年11 月 12日;工期:100天。
2.6招标范围:供水管道、闸阀、闸阀井等;污水顶管、拉管、开挖管、砖砌检查井、钢筋混凝土骑马井、砖砌闸槽井、钢筋混凝土拉管井、钢筋混凝土顶管井、高压旋喷桩加固支护等
2.7标段划分:5个标段(一标段:鹅洲东路污水管道工程;二标段:鹅洲南路污水管道工程;三标段:官林镇东湖大道、戈潘支路污水和官林镇远程路~滨湖大道~东湖大道供水管道;四标段人民路、闸口南路污水和供水管道工程;五标段:新建镇新儒路、新闸路、宜金公路、艺蝶路污水和新建镇宜金公路~艺蝶路~芳贤路供水管道、官林镇鸿翔路、远大路供水管道。
2.8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承担过单个标段顶管(或拉管)管道管径≥400mm的污水(或供水)管道施工工程(一、二、三标段);企业承担过污水管道或供水管道工程(四、五标段)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二标段);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四、五标段)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5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开标顺序随机抽取。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网址:http://218.90.141.182:81/jgcxy/)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9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10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3.4.11企业必须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公用事业工程劳务工资保障金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