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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7-7 数据编号: 2442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市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长江北路西延污水泵站工程施工招标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港闸路(黄海路—城港路)、长江北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污水泵站工程施工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规模:
①港闸路北起黄海路,南至城港路(K0+000-K0+972.559),道路宽30米,含双孔5m箱涵一座,单孔3m箱涵一座,16+25+16m连续梁桥一座,7+9+7m连续梁桥一座。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
②长江北路西延(城北大道-沿江公路)Ⅰ标段污水泵站位于南通市长江北路与城北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为1665平方米,设计流量为0.8万吨/日。本次招标范围包括Ⅰ标段污水泵站及相关电气、给排水、自控等内容。工程造价约32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10月至2015年07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    /   。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5)其他要求: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工程(标段)报名,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
5、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本公告如需投标人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若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不必提供。
(6)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同时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7)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经理),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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