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西平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西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平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2.2项目概况:西平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解决重渠乡的张庄村;出山镇的翟老庄村、李元沟村;吕店乡的簸箕张村;杨庄乡的田坡村;环城乡的黄庄村5个乡镇6个行政村1750户8123人的饮水问题。
本项目包括改造供水站1处、新打60米水源井1眼并配置深水泵1套、防火栓5套、阀门井及水表井16处、过路过桥130处、入户水池等1750个、管沟开挖17040米,铺设管网12.027万米等。
2.3资金来源及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及群众自筹,项目总投资为347.8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98万元,群众自筹49.8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施工,涉及2012年度结余资金项目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编号:XPYSJY-2012-S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4)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5)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办理信用信息备案手续并在驻马店市水利局办理信用信息备案或登记手续;(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7)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0)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信誉无不良记录;(1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投标文件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授权委托人之一)、本人身份证和第3款的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2014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11 日(每日9:00-11:30, 15:00-18:00)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大厅报名,联系人:王咏宜,联系方式:0396-260921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及时间:地点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时间另行通知,联系方式:孙女士,15893197579,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集体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依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按规定以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并获取相应证明。要求投标企业必须用其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驻马店市水利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90625
招标人:西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6233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893197579 0396-356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