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8 | 数据编号: 244825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本项目经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绵涪发改固[2014]4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涪发改(2014)比选第 18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涪城区富诚石塘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泰、瓦店二社污水提升站工程
建设地点 石塘镇瓦店村3社
实施时间 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污水泵站51.255㎡,De200压力污水管624m(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自筹
其他 工程暂列金:56682.4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天泰、瓦店二社污水提升站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项目严格按川府发[2007]14号文件规定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抽取现场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 3、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按照川建发[2009]126号执行。 4、凡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X项目的比选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7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7月14日13时30分 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