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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中央商务区总部经济大楼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4-7-8 17:50:0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各投标单位:
根据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出的相关疑问现进行回复、补充及变更:
一、提疑回复
1、资质要求中“总包资质”已包含了“专业承包资质”是不合理的前置条件。
答:经核查确认,现将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变更为:具备“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量清单中“方案”指的是什么方案?请明确。
答:工程量清单中的方案指的是为完成本项目所制定的供货、施工及验收的方案及保障措施。

3、生物填料120立方米的依据未明确。
答:按照池体容积的70%计算。

4、微生物厌氧菌6.5立方米是“干菌种”还是“水分菌种”,水分含量是多少?
答:本项目微生物厌氧菌为水分含量为50%的水分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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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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