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0 | 数据编号: 24561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金山社区污水管道工程已由大发改招核【201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湖金山社区污水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金山社区
2.3 规 模:大通湖金山社区污水管道工程,污水主管道安装2941米,总投资约262.44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大通湖金山社区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