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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材料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14-7-11 16:5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材料项目—PE管材、管件采购已由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长二供水【2014】12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100%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PE管材、管件采购。
2.2 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3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运状况良好,具有国家颁发的专业生产许可证。
3.2 提供近三年(11、12、13)年的供货业绩(每年均需提供)。
3.3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提供投标人省级以上质检证书、省级以上涉水产品合格证书。
3.5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有过任何合同违约或因供货方面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质检证书、省级以上涉水产品合格证书、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财务审计报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431-851191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025、8680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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