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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东西湖区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蔬十支沟-蔬二十支沟)第六标段水泵等招标

发布时间:2014-7-11 17:24: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西湖区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蔬十支沟-蔬二十支沟)工程已由东西湖区发改委以“东发改(审)[2013]78号”批准予以实施。建设资金已由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下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委托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有意向的潜在资格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东西湖区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蔬十支沟-蔬二十支沟)工程第六标段 水泵等机电设备供货,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亿人民币,同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明制造销售水泵)的设备生产商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明销售水泵)授权销售代理商(授权的制造厂家需注册资金不小于1亿人民币);
2)须具有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水泵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近10年来需有至少一项同类潜水泵(潜水泵口径不小于1200mm或配套电机功率不下于300KW)的生产、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明确注明参数为准)。
4)须有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0、2011、2012),未发生亏损,反映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项目授权人(项目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
3.2 近三年(2013、2012、2011)以来在武汉市工程招标及在建过程中违规、违约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申请人资格要求细则以资格预审文件中约定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 7 月 11 日17时至2014年 7 月 17日10时凭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曙齙?6.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孟黎明
电话:027-83896825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盛世金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磊
电话:13387570940
日期: 2014年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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