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4 | 数据编号: 246473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凤城市城区道路工程已由丹发改审批字[2010]264号及丹发改审批字[201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代理人为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凤城市城区道路工程(城东新区振兴东街、凤凰东街及滨河西路工程)
2.招标单位: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凤城市凤凰城区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凤城市振兴东街、凤凰东街及滨河西路道路工程、雨水管网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第二标段:凤城市振兴东街、凤凰东街及滨河西路污水管网工程;
注: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5.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工验收合格(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1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