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7-17 | 数据编号: 24745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霄县新体育西侧15米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 [2012]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新体育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改造道路长379.1米,宽15米,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宽9米;铺设两侧人行道广场砖各3米。配套铺设污水管道长450.8米;雨水管长358米;设置污水检查井、雨水检查井分别为9座、10座。本工程概算投资32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新体育西侧15米道路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预算审核价:¥ 2709022元,发包价¥ 2442851元(其中含暂列金¥45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取费,不优惠)(k值= 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投标人若是省外企业的还须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建工〔2013〕135号文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