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AHP-YN-2014-ZB-04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TAHP-YN-2014-ZB-048。
2.3 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4 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七《招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标段 | 标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A | 1 | 净化水设备 | 台 | 31 | / |
2.5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4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交货。
2.6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2.7 质保期: 3年 (保修期自双方签订初验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8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至31个基层单位安装并调试)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元。
2)投标人还须具备饮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净化水经营范围,并具有设备安装能力;
4)所投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5)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还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商或国内合法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
6)制造商的产品要求在云南省昆明市区域内有代理商,并在投标书中书面委托在云南省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商进行售后维护,其代理商也应作出终身维护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07 月 18 日至 2014 年 07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报名,报名时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的 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可不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08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 系 人:郑助理
电 话:0871-64025487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2号楼3楼
联 系 人:王雪艳
电 话:18213059264
传 真:0871-6433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