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青草河整治工程与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青草河整治工程与截污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象山县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丹东街道青草河;
工程造价:约6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挡墙、挡墙修复、绿化、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溢流井等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