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义序水厂建设工程--厂区总平、取水泵房、反沉池、二级泵房等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南侧(原民航局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处理能力为5万m3/d的净水构筑物一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艺设备(取水泵房、絮凝沉淀池、清水池、二级泵房、污泥干化场、厂区总平),化验设备、运输设备及相应配套的电气自动控制系统、在线检测仪表及安防监控系统,材料的供应、运输、现场组装,电缆敷设与接线,软件编制、调试、检测、试运行、竣工验收和保修等,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 21 日至2014年 7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95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11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3793-1808;
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0170传真:0591-87836502;
联系人:张小姐、肖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湖东支行;
帐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763018800008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