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金河镇、好里堡办事处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农[2014]8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投资和盟市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根河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水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金河镇、好里堡办事处。
2.2 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家用水处理设备3880套,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该工程招标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金河镇采购及安装水处理设备1520套。
第二标段:好里堡办事处采购及安装水处理设备1180套。
第三标段:好里堡办事处采购及安装水处理设备1180套。
2.4 计划供货期: 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10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单户家用水处理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户家用水处理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卫生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兴安东路海拉尔区宾馆A座1419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其它能证明业绩和履约能力的所有有效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者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等证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建发大厦五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根河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联系人:刁国君
电 话:18947038845
传 真:0470-5223512
邮 编:02235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56号呼和浩特科学技术馆院内505室
联 系 人:冯利平
电 话:0471-6968465 18698404802
传 真:0471-6962061
邮 编:010020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呼市呼伦南路第二支行
账 号:150017066640525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