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己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邹城市城前镇,项目总投资为约2800万元,主要建设新建集中供水工程一处,包括新打供水井3眼,建设1500m3,蓄水池2座,配套建设水处理、水质检测设施及管理用房、自动控制系统等、购置安装变配电设备等;铺设输配水管网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约4个月,保修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28个月。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且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互之间有经济关系的投标人,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9:00 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会议室(邹城市名泉路大胡社区四楼)报名。
5.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5.2.1营业执照副本;
5.2.2资质证书副本;
5.2.3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5.2.4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
同时还应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站长
电话:136654719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仙仙
电话:15563144048
传真:0537-5111099
邮箱:155631440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