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己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对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的PE给水管材、管件进行采购。
招标范围:2014-2015年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PE给水管材约7.5万米,其中DN315约3100米,DN450约7000米,DN250约5400米,DN225约830米,DN200约8000米,DN160约8800米,DN125约8000米,DN110约7500米,DN90约24000米,DN63约1900米。(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供货期:首次供货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根据甲方要求按施工进度分批供货,11月底前全部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且符合以下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所供材料的销售资格;
3.1.3具有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1.4具有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管材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9:00 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会议室(邹城市名泉路大胡社区四楼)报名。
5.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5.2.1 营业执照副本
5.2.2 PE供水(给水)管材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2.3 PE供水(给水)管材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2.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同时还应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邹城市城前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站长
电话:136654719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仙仙
电话:15563144048
传真:0537-5111099
邮箱:155631440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