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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采购)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1 17:17: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菏泽市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经菏发改审批【2014】41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项目资金为专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完成批复中剩余部分,项目施工地点位于丹阳、佃户屯2个街道办事处内,共解决6个行政村约8000人的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其中监理一个标段,施工两个标段。

    2.1监理标:对建设地点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2.2施工标:2个标段。

    标段1:赵王李、药王庄、双庙陈、武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配套管件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2:罗庄佃户屯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配套管件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2.3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选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施工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8月1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到牡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政府西侧)进行报名;证件齐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监理标为150元/份,施工标文件合订本300元/份,售后不退。

(逾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监理投标人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身份证(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6)施工标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

 (7)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的同时,并附两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0—53298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菏泽分公司地址:菏泽市中华路金鼎凤凰城A座805室       

联系人:苏智

联系电话:0530—6161771   15853041266

邮箱:hezeshuiwu@163.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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