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3]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梅列区徐碧街道徐碧村芦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净水厂地灾治理(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的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