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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0 数据编号: 3179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彭阳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室外配套污水处理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已由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彭发改发[2014]3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骋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彭阳县白阳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Ⅰ标段—室外配电工程;Ⅱ标段—门房、锅炉房、大门、围墙、消防泵站、污水处理池、室外给排水、供热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Ⅰ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Ⅱ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 10日至2015年2月14日(公休日不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Ⅰ标段机电工程/Ⅱ标段市政公用专业,投标报名建造师与开标现场建造师须一致)及无行贿受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外地企业需有进宁备案登记证明且建造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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