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1 | 数据编号: 31833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桂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沙镇沙坡村项目管材管件采购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4〕47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346.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文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 以桂发改投资〔2014〕666 号文下达了2014年桂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沙镇沙坡村项目管材管件采购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桂平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2015〕5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中沙镇沙坡村辖区内所在地。
交货地点:桂平市中沙镇沙坡村辖区内。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为桂平市中沙镇沙坡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合同估算价约为61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招标人将提前7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4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管道材料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 5 年( 2009年1 月~2013年12月)具有PE管材管件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