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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1 数据编号: 31837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南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XZ2015-012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9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宁乡金洲新区;

3、项目概况:拟建设2.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

4、资金来源:自筹;

5、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4、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监理项目中任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关键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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