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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2 数据编号: 3187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镇江新区凤栖路(扬子江路-盛岗路)、机场路南段(兴港东路-金港大道)给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 镇江市自来水公司 的 凤栖路(扬子江路-盛岗路)、机场路南段(兴港东路-金港大道)给水管道工程 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凤栖路(扬子江路~盛岗路)DN300~DN200给水管道,长约为1.83km、机场路南段(兴港东路~金港大道)DN300~DN100给水管道,长约为3.42km。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工程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其中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具备室外给水管道抢(维)修及停水接管施工经验(须提供省辖市级城市供水单位书面证明原件)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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