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3 | 数据编号: 31911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场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批复 [2014]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回龙圩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场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回龙圩管理区回龙圩镇
2.3 规 模:日垃圾处理能力为30立方米,工程造价283.77万元
2.4 工期要求: 24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 招标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场工程,包括垃圾焚烧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及管理用房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