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3 | 数据编号: 319158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一、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区城东、城南污水厂覆盖范围内50公里管网建设(含原工学院地块污水管网建设) 已由 盐城市人民政府 以 盐政发(2014)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市市区利民河截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区 | ||||||||||||||||||||||||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
3.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 其他 | ||||||||||||||||||||||||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03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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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规模: 管道全长约7.28km,最大管径为0.63m,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63.9474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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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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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 ||||||||||||||||||||||||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下载专区 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xzzq/201208/t20120820_266726.html; | ||||||||||||||||||||||||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4.3 业绩要求: 无 | ||||||||||||||||||||||||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 ||||||||||||||||||||||||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 ||||||||||||||||||||||||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8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9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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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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