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3 | 数据编号: 319304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皇姑首府新区七二四明渠改造及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皇姑首府新区七二四明渠改造及绿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皇发改审字[2014]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首府新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绿化灌溉给水工程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皇姑区首府新区 。
2.2工程规模:
工程: 绿化灌溉给水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为 50 万元。
2.4招标范围:绿化灌溉给水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3 月 13 日开工至 2015 年 9 月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18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2、如下证件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网上报名确认单;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