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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3 数据编号: 31935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石井河干流(石井河、新市涌)截污渠箱(石井河段)工程监理招标

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河干流(石井河、新市涌)截污渠箱(石井河段)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
1.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实施石井河干流(石井河段)截污管渠,总长约19.76KM,其中公里,其中主干管渠19.8公里,入流井连接管400米。含新建河涌闸门4座,入流井17处等排水措施及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监理服务工作。
1.4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融资资金。概算总投资约12497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费用约86760.61万元 ,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1340.7133万元。
1.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总工期为:780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外地申请人(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2.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14年11月~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周岁或以下(至2014年12月,以注册执业证登记为准)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4年11月~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4年12 月,以注册执业证登记为准)
(3)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14年11月~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必须是本企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6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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