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15 | 数据编号: 319452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2】54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沱镇连丰村1、2、6组,睦和村1、3组,南沱村2组,焦岩村3组,治平村1、7组,龙驹村4组,秀山村1、4组,红碑村1组,关东村6组,金鸡村1组。
2.2建设规模:设置污水处理系统16套;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237m,DN100UPVC接户支管3405m;改建厕所575座;检查井272座、跌水井29座。工程总投资约729.76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