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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16 数据编号: 3195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四)已由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南发改投[201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港南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      
建设规模:  铺设DN300—DN800管网长10.4公里,本段管网约长2.5公里。   
合同估算价:   约500万元       
要求工期:  465 日历天,定额工期  547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施工企业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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