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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2-26 数据编号: 3202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衢州市柯城区聚丰特色鱼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养殖尾水处理池)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城区聚丰特色鱼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聚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自筹 (自筹比例为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柯城区石室乡石室村,主要施工项目内容为新建养殖池、养殖尾水处理池和沉淀池、道路、排水渠道及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 319 万元,工期为2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完成过柯城区鱼类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衢州市柯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的业绩证明)。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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