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27 | 数据编号: 320450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仲恺高新区 S357线(东楼村-曙光路)给水工程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S357线(东楼村-曙光路)给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仲公易建〔2015〕2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 S357线(东楼村-曙光路)给水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 标 人: 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仲恺高新区东楼村牌坊处至曙光路与仲恺大道交叉口
2.4 项目规模:本工程全长7.35 km,一般地段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下穿规划或现状排水管(涵)、上跨河流段采用DN800焊接钢管。
2.5 工程造价:总投资人民币4762.3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3776.86万元、勘测费为37.77万元、设计费为127.14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惠州仲恺高新区 S357线(东楼村-曙光路)给水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的全过程服务;对项目建设安装各专业工程和设备进行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及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报名条件如下:
3.1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能由一人兼任,且均须无在建项目。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