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2-28 | 数据编号: 32073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农发[2014]10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曹洼乡。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
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
I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
III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U(Φ630)管材;
IV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U(Φ500以下)管材;
V标段:海原县2014年度曹洼乡脱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地面附管及滴灌带。
2.3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资格要求
3.1I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项目总监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财务状况良好。II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五大员必须取得水利部门颁布的安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III、IV、V标段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认证取得生产资格并通过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