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厂)施工、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兰考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水利厅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解决坝头乡、葡萄架乡、红庙镇、堌阳镇、小宋乡的不安全饮水居民5.1174万人,师生3.7242万人
2.2项目投资:总投资约3675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本次招标分为15个施工标段,3个采购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1标段:机井工程建设内容;
第2标段:机井工程建设内容;
第3标段:变压器安装工程;
第4标段:水质化验及消毒设备采购;
第5标段: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
第6标段:阀门、水表、水龙头采购;
第7标段:供水厂土建及师生用水工程;
第8标段:供水厂土建及师生用水工程;
第9标段:供水厂土建及师生用水工程;
第10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1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2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4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5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6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7标段:管材采购及施工;
第18标段:供水厂/站办公家具采购;
监理标段:兰考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4 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1、2、17标段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余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供货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一级(或甲级)凿井资质且凿井深度符合本项目要求;须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为准);
(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第3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第4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生产制造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主机一体化能力的厂家;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第5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压力容器生产、供应、安装能力,压力容器企业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第6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水表及阀门生产或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