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4 | 数据编号: 32166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21省道南侧污水管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221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2)工程规模:总设计规模为4.9万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吨/日,提升泵站为6万吨/日。
(3)招标范围:范围内的土方、污水等。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3月30日- 2015年6月28日;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HAX20150226226918230 |
221 省道南侧污水管道 |
230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人原因致使 工 程项目停 工超过 1 2 0 天(含) 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 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 工证明( 具 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 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 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 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 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无;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8)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3月2日到2015年3月24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4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60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