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4 | 数据编号: 321676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柳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融水县)管材采购已由融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2014〕223号~24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16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融水县安太乡、白云乡、大浪乡、大年乡、洞头乡、杆洞乡、拱洞乡、滚贝乡、和睦镇、红水乡、怀宝镇、良寨乡、融水镇、三防镇、四荣乡、同练乡、汪洞乡、香粉乡、永乐乡、安陲乡的107个工程项目点。
交货地点:融水县安太乡、白云乡、大浪乡、大年乡、洞头乡、杆洞乡、拱洞乡、滚贝乡、和睦镇、红水乡、怀宝镇、良寨乡、融水镇、三防镇、四荣乡、同练乡、汪洞乡、香粉乡、永乐乡、安陲乡的107个工程项目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2015年柳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融水县)管材采购(管材与管径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合同价估算约453.7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7 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