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3-6 | 数据编号: 32199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根据穗发改项目〔2013〕250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灵山污水厂项目工程招标代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灵山污水厂项目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39065507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灵山岛京珠高速公路与省道S111交叉处南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南沙灵山岛京珠高速公路与省道S111交叉处南侧,占地约180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9亿元。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项目编号:
承包内容: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灵山污水厂(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节能评估、第三方检测单位、EPC总承包、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其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上网发布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委托人定标,办理相关交费手续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招标后工程合同的起草、谈判等工作。
规模:灵山污水厂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发包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规定,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30000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5年3月6 日至2015年3月 12日23时59分。
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网上报名时间及承包意向有效期: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 6日至2015年3月12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须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2、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